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民政部关于改进直属单位管理体制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4 13:33:42  浏览:8021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民政部关于改进直属单位管理体制的通知

民政部


民政部关于改进直属单位管理体制的通知
民政部


各直属单位:
目前,我部直属单位在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为理顺关系,减少层次,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和完善现行管理体制,经研究决定:民政部对直属单位直接进行管理,不再由地方民政部门代管。
一、《中国社会报》社、民政管理干部学院、社会福利与社会进步研究所、中国社会福利企业总公司、长沙社会工作学院筹备处、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等单位由分管部长、副部长负责。
北京、黄山、厦门军队离退休干部接待站由安置司负责;
假肢科学研究所、武汉假肢技工学校由社会福利司负责;
一零一研究所由社会事务司负责;
地名档案馆由行政区划和地名司负责;
天津、重庆、长沙、济南民政学校,哈尔滨、无锡民政学校筹备处,大连、威海休养院,承德民政干部培训中心,由人事教育司负责;
电子计算机中心由综合计划司负责。
二、各直属单位有关人事教育、基建、物资、财务工作方面的问题,可分别同人事教育司、综合计划司联系。
三、各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在京内的由民政部机关党委领导,在京外的受当地党委领导。
四、各直属单位由民政部直接管理后,在京外的,由有关省(市)民政厅(局)协助管理,协助管理的事项是:(1)有党的隶属关系的,负责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2)帮助解决一些有关问题。



1989年3月28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人事部关于同意设立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批复

人事部


人事部关于同意设立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批复
人事部




天津市人事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报来的《关于在天津开发区开展企业博士后工作试点的请示》(津开劳人字〔1998〕167号)和《关于在天津开发区开展企业博士后试点工作的请示》(津开劳人字〔1999〕4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开发区设立“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企
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该区的天津中环三津有限公司、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和天津泰达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等三个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博士后工作。
在高新技术企业相对比较集中的区域,选择一些经济实力强、科研条件好的高新技术企业,依托高新技术项目,与博士后流动站单位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我国博士后工作发展的一种新形式,对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科技和管理人才,对于高新技术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和高新技术企
业的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天津市人事局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加强对工作站的指导,严格把握质量,坚持先试点再逐步扩大的原则,切实做好在开发区建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各项具体工作,更好地促进当地经济和科技发展。
企业博士后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开发区内若还有企业要求进行博士后试点,需另行报批。



1999年5月4日

商业部、铁道部、交通部关于修订下达《食糖合理运输流向》的通知

商业部 铁道部 交通部


商业部、铁道部、交通部关于修订下达《食糖合理运输流向》的通知
商业部、铁道部、交通部



食糖是国家指令性计划商品。多年来,食糖一直实行合理流向运输,这对节约运力、运费,避免迂回、倒流,减少运输损失,保证市场供应等,均起了良好作用。近年来,由于糖料生产布局的变化、进口加工糖的增加,现行的合理运输流向已不能适应食糖调拨的需要。
为了贯彻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加强对食糖商品的计划管理,认真组织和改进调运工作,安排好市场,并根据当前食糖产销变化情况和合理运输的原则,决定对原食糖合理运输流向重新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食糖合理运输流向表和说明发给你们,自一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原规定的食糖合理运输流向即行废止。
附件:食糖合理运输流向的说明附件:

关于食糖合理运输流向的说明


一、广东、广西、福建、云南、海南、黑龙江、内蒙古、宁夏、新疆九产区的国产食糖和进口加工的成品糖均适用本流向。
二、广东、广西二产区的赤砂糖外调不受本流向限制,可供应全国各地。但要认真把关,做到合理调运,避免对流、迂回倒流运输。
三、各省、自治区内的食糖运输流向,由各省、自治区商业厅(局)统一负责,按照就地就近不出大区的精神与当地铁路、交通部门共同制定。
四、凡调入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不得再调出同品种食糖。
五、凡不符合上述流向者,铁路、交通部门不予承运。如因产、销变化或市场特殊需要而发生违反本合理流向运输时,铁路局管内的,由当地商业厅(局)会同铁路局共同审批;跨铁路局的,由商业部会同铁道部负责审批;涉及水运的,商交通部审批。
六、需要及时更新处理的国家储备糖,原则上就地就近按流向调拨,遇有特殊情况违流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七、进口食糖的调拨,按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国口字(1985)4号文件规定的合理靠港范围,结合国内合理流向进行调拨。



1989年11月28日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